大皖新聞訊 近日,黃山市屯溪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一起銷售偽劣產品罪、銷售假藥罪案件。
被告人高某某曾系從事保健品銷售行業人員,2021年1月開始,高某某從網上一個自稱是“合信維康”廠家的人手中購買保健品標簽和某知名品牌藥品標簽。同年5月開始,高某某從網上購買大量塑料空瓶、瓶蓋、生產日期打碼機,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購大量散裝核桃油膠囊,自行封裝并打印生產日期以備對外出售。高某某通過之前銷售保健品時所保留的老年人聯系方式,向全國各地的老年人電話推銷產品,根據老年人的不同需求采購標簽,還請人修改并打印制作標簽,然后將相應的標簽貼在封裝好核桃油膠囊的塑料瓶上,通過快遞到付的方式郵寄至老年人家中進行售賣。
截至2023年3月,高某某銷售自行封裝貼標簽的偽劣保健品約38萬元,銷售自行封裝貼標簽的假藥約7000元,共計非法獲利約15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高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和銷售假藥罪,依法應予懲處,遂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三萬五千元。
編輯 陶娜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