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我們與培訓機構負責人交涉退還培訓費已經一年多,今天終于有了結果,非常感謝法官的傾力調解!”日前,湯某等23名家長收到期盼已久的培訓費退款時,對屯溪區法院黃山經濟開發區法庭的法官連聲道謝。為了化解這場糾紛,承辦法官前后連續調解近6個小時。
2021年11月底,案涉23名學生家長向黃山某培訓教育中心繳納1千至5千不等的培訓費,共計66438元,但時隔2個多月后,該培訓中心被注銷,很多學生甚至未接受任何培訓服務。2022年9月16日,在派出所的協調下,培訓中心汪某出具退費承諾書,承諾于2022年12月31日前退還所有培訓費,但至學生家長向法院起訴前,仍未兌現承諾。
承辦法官收到訴狀材料,充分了解案情后得知,被告汪某并非培訓中心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東,其姐姐才是法定代表人及股東,但汪某曾出具退款承諾書,現無履行能力,也不愿出庭。最后,經承辦法官電話催告,5月24日上午,汪某的姐夫姚某受汪某及汪某姐姐委托,出庭參加調解。
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首先從違約責任、案涉家長維權艱辛等角度,耐心對姚某進行勸說,成功打開案件的突破口。姚某表示愿意承擔所有的培訓退費,包括尚未起訴的學生家長的退費,但一時難以籌措到大量資金,只能當庭履行一半費用,剩余培訓費將于今年年底前付清。由于前期汪某對學生家長多次推脫逃避、言而無信,出庭的學生家長對姚某的承諾也難以建立信任。考慮到姚某的還款態度誠懇,承辦法官又將調解重心轉移到學生家長這邊,立即通知尚未起訴的8名家長前來當場立案,并逐一對23名家長采取有針對性的釋法明理,盡力安撫家長情緒。經過長達6個小時的不懈努力,23名學生家長全部與姚某達成調解協議,姚某依約當庭履行33219元退款。屯溪區法院以調解方式一次性解決23起糾紛,努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大皖新聞記者 吳永泉 通訊員 屯法
編輯 徐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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