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5月15日,蚌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蚌埠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辦法》的征求意見。暫行辦法就借款申請人及條件、商轉公貸款方式、貸款額度等方面作出規定。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意見征集時間:2023年5月15日至6月15日。
借款申請人及條件
商轉公借款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為商業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且必須是不動產權證書載明的權利人。
申請人申請商轉公貸款除應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外,還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原商業貸款銀行同意借款人提前全部還款;
(二)商轉公貸款涉及的房屋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且權屬明晰,并能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三)商業貸款所購住房抵押權人僅為原商業貸款銀行,且無其他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情形;
(四)原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組合貸中商貸部分不適用本辦法。
商轉公貸款方式
先還后貸方式。申請人向中心申請商轉公貸款并經審查批準后,申請人自行結清商業貸款、解除原貸款抵押,重新辦理公積金貸款手續,中心發放商轉公貸款至借款人提供的本人賬戶;
以貸還貸方式。已辦理商貸的借款人向公積金中心申請商轉公貸款,經審查批準并辦理二次抵押貸款手續后,公積金中心發放商轉公貸款至商業銀行指定還款專戶。
商轉公貸款流程
貸款預約初審 。
1、申請人攜帶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服務窗口預約。
2、填寫《蚌埠市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中心根據填寫內容給予初審意見。
第十條貸款申請。借款人提出商轉公貸款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個人信用報告、收入證明、收入銀行流水;
(二)婚姻狀況證明;
(三)所購住房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
(四)主借款人1類借記卡;
(五)稅收完稅證明、增值稅發票;
(六)商業銀行借款合同;
(七) 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在我市申請商轉公貸款時提供《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近六個月繳存明細;
(八)商業銀行出具的《同意提前還貸證明書》、商轉公貸款的還款銀行賬戶(以貸還貸方式提供)。
(九)其他必要的申請材料。
審查審批。公積金中心對申請人遞交的申請材料予以審查,不符合條件的駁回;符合條件的按程序受理。
發放貸款
(一)選擇“先還后貸”方式的
1、申請人應自籌資金辦理商業貸款結清手續、解除原房產抵押;
2、公積金中心對申請人商貸結清證明及有關還款憑證、解除抵押權相關材料予以審定;
3、委托銀行與申請人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及辦理公積金貸款相關手續,同時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4、公積金中心收到不動產抵押權登記證明后,將公積金貸款資金劃入借款人的銀行賬戶。
(二)選擇“以貸還貸”方式的
1、申請人向公積金中心提供原商業銀行出具的《同意提前還貸證明書》和指定還款賬戶,確定商業貸款提前還款時間和剩余本金,辦理轉貸事宜。
2、申請人提交不動產抵押權登記證明材料,公積金中心發放公積金貸款至原商業銀行指定還款賬戶。
3、原商業貸款銀行收到公積金中心放款通知后,在放款日當天辦理商業貸款結清手續,并在10日內完成抵押權注銷登記手續。
貸款額度
商轉公貸款額度除應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相關規定外,不超過商業貸款剩余本金。
借款人采取“以貸還貸”方式辦理商轉公貸款的,貸款額度不超過原商業貸款剩余本金扣除1個月還款本金后的額度(具體根據商業貸款銀行審批通過的提前還款時間確定)。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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