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蚌埠淮上區法院公眾號消息 隨著網絡購物的發展,一些農產品也開始通過網購平臺來進行交易。然而,卻有不法分子通過此類平臺發布虛假的農產品信息,實施詐騙。近日,被告人溫某因詐騙罪被蚌埠市淮上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 2021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溫某在某農產品網絡平臺上發布出售玉米、辣椒等農產品信息。被害人陳某、蘇某分別通過網絡聯系溫某共購買7.7萬元的玉米、辣椒,被害人支付定金之后,溫某將虛假的裝車視頻發送給被害人,隨后發送裝車貨單要求被害人支付尾款。被害人因未收到貨要求退款,但溫某已將所收錢款用于還債及日常生活開銷,遂以各種理由拖延。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溫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溫某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溫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處罰,退賠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對其可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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