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休寧警方微信公眾號消息,4月7日,休寧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在開展公路交通安全“春季守護行動”中,查獲一起無證、多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當晚20時25分,執勤民警在設卡處發現一輛棕色小型普通客車迎面駛來,駕駛人看到執勤民警后突然減速猛打方向掉頭,想逃避檢查。民警見狀,立即通知同事實施攔截。經現場檢測,該駕駛人酒精含量值為59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機動車。
在進一步核實該駕駛人陳某身份信息時,令執勤民警大為吃驚的是,該駕駛人陳某駕駛證己被吊銷,此次是第三次酒駕被查,是一名屢教不改的慣犯!
陳某被查史
第一次:2017年3月16日19時22分,在326省道1公里+200米路段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休寧縣公安局交管大隊臨溪中隊查獲,被處以罰款1500元,駕駛證一次記12分、暫扣6個月的處罰;
第二次:2020年3月19日20時49分,在浙江省臺州市星明北路與工人路路口往西100米處,因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臺州市交通警察局直屬一大隊查獲,被處以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兩年的處罰。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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