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近日,有網友在安徽省發改委網留言,咨詢肥東縣店忠家園物業充電樁收費問題,安徽省發改委回復發下:
根據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安徽省應急廳安徽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用電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為補償充電設施建設運維成本,經營者可按充電時長或充電實際功耗向用戶收取充電綜合服務費用(含電費和服務費),具體標準由經營者自主制定并實行明碼標價。
經營者按充電時長計費的,可按電動自行車充電功率250瓦及以下、251—500瓦、500瓦以上分別公示充電綜合服務費用包含的充電時長。鼓勵經營者在充電綜合服務費不變的情況下,延長充電時間,引導居民使用集中充電設施。
因各小區的充電設施經營者不同,所以充電服務費收費標準也不一致。如充電設施經營者有亂收費等行為,可撥打12315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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