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3月28日,黃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發布《致企業的一封信》,稱為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營商環境,按照上級部署要求,制定出臺為企服務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30條措施,致力于打造便捷高效服務、助力企業招工引智、維護企業安全利益、強化涉企案件辦理、密切警企溝通聯系、暢通企業訴求表達渠道。屯溪分局將按要求積極推動各項措施落地落實,為打造屯溪區優質營商環境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這30條具體措施如下:
1.助企服務“一站式”。在市政務服務中心公安政務服務窗口設立為企服務專窗,對企業一次有10人以上辦證需求的,提供綠色通道服務。
2.容缺受理“一次辦”。在主要材料具備、次要材料欠缺或者存在瑕疵情況下,企業書面承諾在規定時間補齊補正相關材料后可實行“容缺”受理。
3.車駕管業務材料“免提交”。積極推進與稅務等部門以及保險、機動車檢驗等企業機構信息互聯互通,企業辦理車駕管業務時無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4.特行備案“零材料”。積極推進典當業、拍賣業、廢舊金屬回收業、報廢機動車拆解回收業、開鎖業等特種行業所有備案信息通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獲取,實現備案服務“零材料”“零跑腿”。
5.貨車限行辦理“全省通”。推行城市配送貨車電子通行碼在“交警12123”APP統一申辦。2023年6月1日起,對車長不超過6米、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中型廂式貨車,除早晚高峰時段進城需申請貨車電子通行碼通行外,平峰時段不再限制通行。
6.服務企業上市“定制化”。對有需求的“迎客松”計劃上市企業,可派警進駐企業上市專班,幫助企業辦理所有公安類合規證明,讓企業上市少走“彎路”。
7.審批權限“再下放”。保安員證核發權限委托下放至縣級公安機關,推廣保安員證在線考試,企業群眾可就近到公安機關辦證點申請保安員證。
8.審批時限“在壓縮”。將保安服務許可證審批辦理由之前的9個工作日壓縮為3日。市、縣級公安機關涉企易制毒化品服務事項由之前的3日壓縮為1個工作日內辦結。市內企業的外派出境商務人員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受理后3日內完成審核審批和證件制作。24小時內完成出租汽車監銷,確保出租車企業新購置車輛能第一時間啟用原號牌。
9.審批條件“更簡化”。對符合《安徽省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條例》及相關開辦條件的鄉村民宿,依法全量審批發放《特種行業許可證》。不將消防安全許可證、房屋建筑安全許可證作為審批發證前置條件,不因未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取締、處罰鄉村民宿。精簡“旅館業、公章刻制業”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申請開設旅館不再需要提供“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申請開辦公章刻制企業不再需要提供“公安部防偽產品質量監督中心出具的印章檢驗報告”。
10.推動長三角區域服務企業“均等化”。依托長三角警務一體化機制,對公安系統負責的審批事項,推動黃山企業在滬蘇浙地區平等享受適用利企惠企便企舉措;對黃山企業在滬蘇浙遭受不法侵害的,推動享受同等保護措施。進一步優化公安政務服務標準,在黃企業申請審批材料要求不高于滬蘇浙地區。
11.并聯審批“一窗辦”。在市級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設立“單一窗口”,與科技部門并聯審批,為外國人來黃就業辦理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許可,實現“一窗受理、一并審批、一窗發證”。
12.高級人才服務“優先辦”。對持有市級以上“人才卡”(“優才卡”)人員和持M(貿易)、F(訪問)、R(人才)字等簽證的外國人,在申請辦理車駕管、出入境等業務時,所在地公安機關提供優先辦理、“一對一”辦理等高效服務。
13.居住證辦理“電子化”。2023年6月底前在我市全面推行,推動電子居住證省內互通互認,讓流動人口享受更多基本公共服務。
14.人才落戶“隨意遷”。推行鄉鎮(街道)或村(社區)設立公共集體戶,取消人才市場、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特色小鎮等單位設立集體戶需要集體宿舍條件限制,單位員工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以隨遷入戶。
15.安防服務“超前一步”。對新增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建設,公安機關主動上門,幫助企業完善內部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保衛工作措施。
16.知識產權保護“優先一步”。建立分級分類易受知識產權犯罪侵害企業名錄,快偵快辦侵犯企業知識產權犯罪案件。
17.海外項目保護“跟進一步”。幫助“走出去”企業提升海外項目安全防護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安系統處置海外突發案事件工作機制。
18.涉企重大案件“領導領辦包保”。針對侵害企業、企業家合法權益的重大敏感違法犯罪案件,對標“大中小微”四級企業類型,市、縣(區)、所(隊)三級公安機關負責人領辦包案。
19.涉企違法犯罪“快偵快辦快結”,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20.涉企執法行為“限時穩慎謙抑”。出臺涉企案件限時辦結指導意見,嚴禁推諉受理、拖延辦案。
21.涉企柔性執法“文明理性包容”。完善涉企案件執法指引、證據規格,杜絕因機械執法、過度執法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22.企業涉警投訴“舉證責任倒置”。企業舉報投訴公安機關不作為、亂作為的,公安機關負責提供自身已經依法履職到位的證據,一旦查明確有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的,依規依紀依法問責處理,并向企業和社會公告結果。
23.成立“為企服務辦”,提升為企服務質量和效率。
24.設立“為企服務警務室”。為企業提供安全防范、治安防控、法制宣傳、政務服務等集約化服務。依托警官聯系包保制度,對轄區新上重點項目,派駐民警聯系服務,納入包保聯系范圍。
25.建立網上“警企議事群”。在企業集中地區建立 “網上警企議事群”,廣泛宣傳為企服務政策,及時聽取企業需求和意見建議。
26.定立“警企懇談會”。定期組織召開“警企懇談會”,面對面聽企聲、問企需、解企難。
27.創立“規上企業家和公安局長溝通直通車”。將每月27日(諧音“愛企”)設立為公安服務企業日,市、縣兩級公安機關領導班子成員、包保民警于當日聽取企業意見、了解訴求。對規上企業家提出約見市、縣(區)公安局負責人,以及約見中反映的具體問題,公安機關將及時辦理。
28.在市公安局110報警服務臺設立“護企110”專席,專門接聽涉企報警電話。
29.創建皖警為企服務“一點通”。3月底在市公安門戶網站建設皖警服務企業“一點通”模塊,公安機關點對點辦對接、辦理、提供服務。
30.完善為企服務“辦不成事”反映和解決機制。拓展“辦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內涵和外延,升級“辦不成事”反映窗口,暢通企業問題反映渠道,實現企業訴求“好辦、快辦、能辦、辦成”。
大皖新聞記者 吳永泉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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