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國境線神圣不可非法逾越,高薪出國務工可能是為致富夢設下的陷阱,甚至會因此步入違法犯罪的歧途。3月28日,記者從壽縣人民法院了解到,被告人王某、徐某犯偷越國(邊)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各處罰金5000元。
2021年4月,王某、徐某經葛某(另處)介紹安排,在未使用合法出入境證件及手續(xù)的情況下,從壽縣出發(fā),于合肥新橋機場乘機至昆明長水國際機場,后在蛇頭帶領下避開邊防檢查,越過中緬邊境線出境到緬甸。
王某,徐某到達緬甸后,在詐騙公司內從事裸聊敲詐引流工作,王某非法獲利55000元,徐某非法獲利40000元。
2021年11月,王某、徐某又從緬甸進入老撾境內;2022年5月,王某、徐某通過正規(guī)途徑返回境內。2022年5月24日,王某因非法出境被云南警方行政處罰3000元。2022年5月5日,徐某因非法出境被云南警方行政處罰300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王某、徐某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guī),在沒有出入境手續(xù)的情況下,以實施裸聊敲詐勒索謀利為目的從中國偷渡到緬甸,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構成偷越國(邊)境罪,鑒于被告人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在審查起訴階段認罪認罰,遂從輕從寬處罰,依法判處上述刑罰。
大皖新聞記者 張安浩 通訊員 嚴翠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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