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2023年3月1日起《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正式施行。當天上午,蕪湖市交警支隊民警在市區各個主干道路口開展電動車違法亂象專項治理。上午9點51分,在蕪湖市鳩江區赤鑄山路與中江大道交叉口區域,一市民因未佩戴安全頭盔,被現場執勤交警開出蕪湖市首張罰單。
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為了持續凈化蕪湖市電動車通行管理秩序,蕪湖公安交警以“三不亂文明行”“馬路警務”為依托,常態化開展電動車違法亂象專項治理,在重點路口路段、學校、小區,以及商場周邊,對未佩戴安全頭盔、加裝遮陽篷等違法行為進行現場查處,同時發放宣傳手冊,講解《條例》相關內容。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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