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2月10日上午,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一大隊民警在巡邏過程中,查處了一起車輛發生故障未按照規定設置警示標志的交通違法行為。民警在對駕駛員處罰過程中,駕駛員自己說漏了嘴,竟牽扯出涉嫌非法營運行為。
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當天上午10時20分許,該高速一大隊民警巡邏至滬陜高速下行線徐集互通附近時,發現前方應急車道內停著一輛轎車,旁邊還有兩人,此時車輛已經被千斤頂頂起,左前輪被卸下來,駕駛員王某正在給車輛更換輪胎。在車輛的后方三四米處,只放置了一箱飲料。
根據規定,在高速公路上如果車輛發生故障或者事故,需要在車輛后方150米處設置三角牌,同時打開“雙閃”提醒其他車輛注意減速避讓。民警立即下車,指出其違法行為。在民警的要求下,王某才從車上取出三角架擺在了車輛后方。為了確保安全,民警站在車輛后方,在王某換胎時為其預警。幾分鐘后,王某換好輪胎,民警將車輛引導至前方9公里的西橋服務區內。
在服務區,民警告知了其違法行為,并指出未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可能帶來的后果,看到民警要處罰他,王某不愿意了,情緒激動起來。說民警不該對其罰款,只能批評教育。
在此過程中,王某還自詡以前自己開出租車時怎么怎么厲害,執法機關也對他沒辦法。聽到這一“細節”后,民警綜合判斷車上另外幾名乘客的反應,發現該車還可能涉嫌存在非法營運的情況,就聯系了交通部門。在得知民警聯系交通部門后,王某揚言沒有誰能把他的案子辦了。
隨后,民警將嫌疑車輛移交給趕來的六安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對其涉嫌非法營運做進一步調查取證。當天下午,該高速一大隊接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反饋,已確定王某非法營運違法行為,并按照規定對其做出罰款5000元的處罰。
勝少剛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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