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月28日,霍邱縣人民法院通過司法拘留措施,為權利人要回了33000元借款。1月31日,大皖新聞記者從法官處了解到,被執行人年前從被窩里被拘傳到法院仍無動于衷,年后家屬帶上欠款和罰款來法院履行還款義務。
2018年8月31日,李某向彭某借款33000元并約定了還款期限。后經多次催要未果,彭某向霍邱縣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調解,李某分兩期償還借款,但約定的還款日到期后,李某依然不履行義務,彭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向李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但通過網絡查控,未發現李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李某本人也久在外地、居無定所,案件一時進入僵局。
2022年臘月二十九(1月20日)凌晨6時許,執行法官收到彭某的消息稱李某回來過年了,執行法官當即前往李某住所,將其從被窩里拘傳至法院。后李某面對執行法官的多次勸解依然無動于衷,執行法官遂對其進行拘留并罰款。
2023年正月初七(1月28日),工作日第一天,李某配偶來到法院繳納了欠款和罰款,幫被執行人完成全部履行義務。
匡大壯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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