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月16日下午6點,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男子朱某被肥東法院決定司法拘留15日,但在送拘路上的警車里,朱某擔心真的在拘留所里過年,又臨時改變了態度,請求承辦法官唐禮金不要拘留自己,稱愿意湊錢申請和對方調解。
據了解,2020年初,曹某與朱某合伙投資滁州及淮北綠化項目,因經營糾紛,2020年9月曹某與朱某協議退伙并簽訂退款協議書。
2022年2月,因朱某未能按約退款,曹某起訴至肥東法院,經法院審理,判決朱某支付曹某46萬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朱某一直以資金周轉困難,無錢還款為由拖逃避履行。
2022年1月,執行法官唐禮金通過網絡查控發現朱某在包河區有一套住房,遂帶領法警于清晨出擊驅車趕至該房屋,順利將還在睡夢中的朱某堵在被窩。
朱某依舊不知悔改,對于逃避執行的朱某,唐禮金法官早有拘留決議,在帶其回法院的路上,直接讓警車開到縣醫院,給朱某做拘留前的核酸檢測和體檢。
朱某被帶到法院后,法官費盡心思勸解和督促,朱某仍態度頑固。為捍衛法律的權威,盡快兌現當事人合法權益,法院依法決定對朱某司法拘留15日。
“核酸檢測報告和體檢報告已出,送拘審批完成,可以拘留,現在向你宣讀拘留決定書……”以為核酸和體檢都是嚇唬自己的朱某,見執行法官動真格,自己真要在拘留所過年時,立馬慌亂,眼看警車要到拘留所門口,朱某突然“認慫”,請求法官讓自己和申請人再談談,表示愿意分期履行。
最終,朱某將湊來6萬元付至法院賬戶,又通過微信向申請人曹某轉賬一萬元。經過唐禮金法官組織調解,朱某與曹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李媛媛 大皖新聞首席記者 朱慶玲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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