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月11日,在安徽省檢察院舉辦的發布會上,通報了剛剛過去的五年安徽省檢察機關辦理的十大典型案例。大皖新聞記者注意到,其中一例受賄案當事人金某某案發時為安徽省某醫院黨委書記、院長而曾備受大眾關注。最終,檢察機關經慎重研究,依法決定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該案。據悉,該案被列為最高檢第20批指導性案例。
該案基本案情為,被告人金某某,女,安徽省某醫院原黨委書記、院長。
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金某某在擔任安徽省某醫院黨委書記、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在承建工程項目、銷售醫療設備、銷售藥品、支付貨款、結算工程款、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161.1萬元、4000歐元。
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全面掌握案情,充分了解被調查人的認罪悔罪情況。安徽省檢察機關在提前介入金某某案件過程中,通過對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的證據材料進行初步審查,認為金某某涉嫌受賄犯罪的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實充分。同時注意到,金某某到案后,不但如實交代了監察機關已經掌握的受賄170余萬元的犯罪事實,還主動交代了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受賄980余萬元的犯罪事實,真誠認罪悔罪,表示愿意接受處罰,并已積極退繳全部贓款。初步判定本案具備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條件。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后,于2019年1月16日以金某某涉嫌受賄罪移送安徽省人民檢察院起訴,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于同月29日將案件交由淮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淮北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作為承辦人辦案。經全面審查認定,金某某受賄案數額特別巨大,在安徽省醫療衛生系統有重大影響,但其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誠悔罪,愿意接受處罰,全部退贓,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條件,檢察機關經慎重研究,依法決定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
金某某及其辯護律師同意檢察機關量刑建議,并同意適用普通程序簡化審理,在辯護律師見證下,金某某自愿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2019年3月13日,淮北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金某某犯受賄罪,向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建議判處金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并建議適用普通程序簡化審理。2019年4月10日,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適用普通程序簡化審理本案。經過庭審,認定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金某某犯受賄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采納淮北市人民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并當庭宣判,金某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據悉,該案還被列為最高檢第20批指導性案例,為職務犯罪案件如何開展認罪認罰起到示范指引作用。
大皖新聞記者 趙明玉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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