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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近日,霍邱縣人民法院長集法庭在長集鎮禹氏橋村巡回審判案件過程中,法官采用現場旁聽群眾的建議,成功調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大皖新聞記者12月12日了解到,霍邱縣法院長集法庭12月7日受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案件的原告阿帝(化名)、被告阿汶(化名)是20多年的“好兄弟”,20來歲時就一起打拼,共同經營酒水銷售生意,實現了共同富裕。后雙方雖分別在長集街道經營超市生意和建材生意,但來往依舊頻繁,“兄弟”情誼甚篤。原告阿帝經營超市期間,被告阿汶多次從原告處購買物品,時而現錢現貨,時而賒購記賬,被告有時是賒購時簽名確認,有時是隔一段時間一并在原告的記賬簿上補簽名確認。由于雙方相互信任,簽名時甚至并未核對商品數量等,在年終清算時,雙方也從未發生過糾紛。
天有不測風云。2015年春節期間,原告阿帝酒后突發腦中風,雖經治療脫離生命危險,但智力有所損傷。原告阿帝出院后,被告阿汶一如既往地從原告處購買物品。2016年3月12日,原被告對一年來的賬目進行清結,被告認為其沒有賒購原告那么多物品,導致有爭議的13492.5元貨款一直未付。
長集法庭12月7日受理該案后,考慮原告阿帝行動不便,決定到原、被告共同居住地禹氏橋村開展巡回審判。
庭審現場,雙方各執一詞,真假難分,案件陷入僵局。主審法官主動向旁聽群眾征求處理建議,其中一位旁聽群眾鄭某建議主審法官仔細查看原告的記賬本,看看到底有沒有重復記賬現象。主審法官根據鄭某的建議,對雙方爭議的五十七筆賬目進行了詳細核實,發現部分耐用生活用品在一個月內有重復購買記錄,而且三五天內記賬簿上也有幾筆雷同購買記錄。在記賬簿面前,原告沒有做出合理解釋,自認可能是腦子糊涂記重復了。案件終于有了突破口,主審法官再次主持雙方進行比對、核查,最終被告阿汶同意一次性支付原告5500元貨款,原告阿帝同意放棄其他訴訟請求。案款當場履行完畢。
王金本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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