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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據金安檢察微信號11月29日消息,近日,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檢察院對楊某某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依法提起公訴。
經查,2021年3月至8月,被告人楊某某通過社交軟件群接受上線派單任務,添加派單中電話號碼為微信好友或使用AI電話“推廣”方式添加微信好友,后對所添加的微信好友使用“話術”宣傳刷單兼職、投資、股票等內容,將其拉入相應的微信群內,以此獲得每單8至100余元的引流傭金,楊某某共計獲利7萬余元。案發后,楊某某主動到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目前,該案已進入審理階段。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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