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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10月25日,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發布《安徽省能源局關于擬收回建設規模的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第一批)的公示》。
公示顯示,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1〕25號)、《安徽省能源局關于加快2021年存量風電和光伏電站項目建設并網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1〕93號),結合項目梳理情況及市縣發展改革委意見,省能源局擬收回未按要求期限開工建設,并網投運的中遠溪濉溪縣南部分散式風電場等42個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規模,現予公示,公示時間自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在公示期內以來人或署名來信(包括電子信函)方式向省能源局反映,對匿名方式提出異議的不予受理。
附件:擬收回建設規模的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清單(第一批)
主辦處室: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處
聯系電話;0551-63609480
郵政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省行政中心2號樓3054室
郵政編碼:230091
電子郵箱:ahsnyj@163.com
附件
擬收回建設規模的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清單
(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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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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