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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據廣德市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10月9日消息 在裝修的過程中發現房屋陽臺存在縫隙,經反饋協商未果,業主一紙訴狀將置業公司與該小區前后兩個物業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修復墻體裂縫、支付因無法裝潢導致延期入住的損失,并且返還裝修保證金。近日,廣德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該起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
2016年2月,李某與某置業公司簽訂《廣德縣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李某從該置業公司處購買廣德縣某小區住房一套。2017年11月27日,李某對房屋進行了驗收,并簽收了房屋驗收單。同日,李某向該小區物業公司支付裝修保證金1000元和出入證費用45元。2018年2月,李某在裝修房屋過程中發現該房屋陽臺存在裂縫,遂找到該置業公司及相關部門反映此事,但均未果。2022年該小區更換了物業公司。
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與置業公司簽訂《廣德縣商品房買賣合同》合法有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李某已依約履行全部付款義務,置業公司亦應向李某提供符合合同約定的房屋。置業公司交付的房屋,由于陽臺東側墻體內外均有裂縫,應認定房屋存在質量問題,置業公司應對該質量問題承擔違約責任。關于李某訴請要求被告支付因裂縫無法裝潢導致延期入住損失20000元的問題,李某雖未能對因裂縫無法裝潢導致延期入住造成的損失進行舉證證明,但李某在裝修過程中發現陽臺裂縫后即向置業公司及相關部門進行反映,該裂縫未得到及時修復是事實,考慮到陽臺占整個房屋的面積以及對居住環境的影響,酌定由置業公司賠償李某損失8000元。對于李某要求物業公司返還裝修保證金1045元的訴請,李某與物業公司關于裝修保證金返還問題系物業服務合同關系,與本案訴爭不是同一法律關系,因此不予一并處理,李某可另行主張。綜上,法院遂依法判決被告置業公司對原告李某的房屋陽臺裂縫進行修復并賠償李某損失8000元,駁回原告李某的其他訴訟請求。(沈天洪)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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