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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據蕪湖市鳩江區人民法院8月24日發布,近日,鳩江區法院湯溝法庭依法審理判決一起撤銷婚姻糾紛案件,原告王某婚后知曉被告李某身患精神疾病,且登記結婚時故意隱瞞,與李某及其家人商量無果后,最終選擇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原告王某與被告李某于2022年年初經媒人介紹認識,懷揣著對美好愛情的向往,以及對于婚后幸福生活的憧憬,在經過雙方父母同意的情況下,兩人于當年二月份喜結連理。
結婚當天,在眾多親戚的見證下,王某與李某完成結婚儀式。不料竟在當晚,李某就吵鬧著要回家。在李某的父母一番勸說下,王某只當是其妻子剛來新家,尚不能適應其身份和環境的轉變。本想著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地適應,婚后的生活應該是甜甜蜜蜜,夫妻和睦。然而,李某在婚后的一系列反常行為還是不由得讓人懷疑其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但得到的均是媒人以及李某家人的否認。
最終,在王某和家人的要求下,李某父母同意帶李某前往醫院檢查,檢查結果也顯示李某婚前即患有精神疾病,且病歷表明李某在患病后未經正規治療。在與李某父母商量無果后,王某最終選擇起訴至法院。
經過庭審的調查取證,雙方當事人的相互質證,法院最終認定:被告李某在婚姻登記時隱瞞重大疾病,其所患精神疾病影響到夫妻雙方正常婚后生活。法院最終依法判決撤銷原告王某與被告李某的婚姻,除法院認定的原告王某給付被告的彩禮和首飾外,另外賠償原告王某損失20000元。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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