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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2月21日,記者從桐城警方獲悉,近日,桐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隊依法查處一起轉移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財物案件,行政處罰一名違法行為人。
2022年2月12日,桐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接到桐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報警稱:有人故意轉移被依法查封的冷鏈食品。經查:2022年2月11日,桐城市某農產品批發市場內一輛冷藏運輸車因裝有不能提供相關手續的冷鏈食品,被桐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依法進行貼封條查封。
當晚,違法行為人熊某根明知該冷藏車被行政機關貼封條查封,仍故意揭開封條將車內冷鏈食品轉移至桐城市和平路菜市場冷庫進行儲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一項之規定,桐城市公安局對違法行為人熊某根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五百元的處罰。
張婧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呂歡歡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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