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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男子蘇某多次冒充人民警察,以為同事捐款、交黨費、租房裝修等名義,騙取被害人錢財。近日,蚌埠市淮上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蘇某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蘇某冒充人民警察,化名孔哲偉,2020年10月份左右與被害人王某結識并交往。期間,被告人蘇某以為犧牲警察同事捐款、交黨費、租車等事由,騙取被害人王某人民幣0.9萬元。
2021年7月與被害人熊某結識并交往。2021年7月至8月,蘇某以開設商鋪需要租房裝修,騙取被害人熊某人民幣2萬元。又以可低價購買海關查扣車輛為名,誘騙被害人熊某支付人民幣4.25萬元購買了一輛汽車。
同時,被告人蘇某虛構其認識海關人員,可以低價幫助被害人劉某購買海關查扣車輛為名,騙取劉某人民幣2萬元。后被害人劉某識破其虛假警察身份,蘇某退還劉某人民幣2萬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蘇某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成立,遂作出上述判決。
懷法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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