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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1月27日,安徽省司法廳發布《安徽省林草種子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全文,面向社會公開征詢公眾意見。
2012年1月1日,安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頒布施行《安徽省林木種子條例》。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分別于2015年11月,2021年12月經過了兩次修改,對林業植物的有關概念和管理賦予了新的解釋和規定。現行的《安徽省林木種子條例》有不少規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和當前的林草種子發展不相適應,亟待修訂。
記者了解到,此次修訂的重點內容主要包括:增加了林草新品種保護章節、增加了林草品種審定撤銷制度、調整了林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核發范圍、增加了對網絡銷售種苗行為和電商平臺的要求等、增加了法律責任指引性規定、調整了林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和增加了國家林草種質資源目錄的種質資源管理。
據了解,在《安徽省林草種子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中,明確了草的地位,將林木種子條例修訂為了林草種子條例,規范了林草良種的引種程序,并將林草新品種保護上升到法律層次,也進一步明確了林業主管部門依法履行林草種子監督檢查的職責范圍。
安徽省司法廳已全文發布《安徽省林草種子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并面向社會征詢公眾意見。公眾可以在司法廳官網提交修改意見,也可以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合肥市蜀山區清溪路100 號安徽省司法廳立法三處(郵政編碼230031)或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修改意見和建議發送至:835897509@qq.com。
征詢意見的起止時間為2022年1月28日至2月27日。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汪艷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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