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安慶市政府網12月13日發布《安慶市人民政府關于華明等同志工作職務的通知》,具體如下:
華明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
聞大佑同志任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潘江勝同志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免去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總工程師職務;
李遠東同志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總工程師(試用期一年);
黃曉紅同志任市審計局副局長,免去其市審計局總審計師職務;
江東東同志任市審計局總審計師(試用期一年);
周軍同志任市政府信訪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張長武同志任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朱學華同志的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職務;
免去汪傳華同志的市審計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吳德勝同志的市政府信訪局副局長職務。
編輯 陶娜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