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近日,有網友在安徽省發改委網留言咨詢,安徽省目前是已取消工商業目錄電價了嗎?那基本電價仍在實施嗎?基本電價的確定依據是什么呢?
安徽省發改委回復如下: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439號)要求,目前我省已經取消工商業目錄電價,用電分類包括居民、農業、工商業及其他三大類。確定的依據是《水利電力部關于頒發電、熱價格的通知》,具體標準經多次調整,目前標準執行依據為《安徽省物價局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華東電網電價的通知》(皖價商〔2011〕210號)。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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