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濉溪縣男子徐某喝了一瓶白酒后駕駛車輛外出,途中連撞三車造成3人受傷4車損毀的交通事故。經司法鑒定,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達276mg/100ml。11月1日,濉溪縣檢察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將徐某批準逮捕。
2022年9月29日晚,徐某駕車沿G343國道由西向東行駛,行至百善鎮鐵路高架橋西頭加油站路段時,撞上前方王某停放于路南側的重型半掛牽引貨車的左后部,發生事故后徐某駕車逃離現場。由于相撞車輛改變方向,徐某逆向行駛到高架橋頂部上坡路段時,與謝某駕駛的三輪電動車相撞,徐某繼續駕車逃逸,行駛至橋面東側又撞到周某駕駛的三輪電動車,后徐某仍駕車逃逸直至車輛輪胎爆胎不能行駛。濉溪縣公安局接到被害人報警后,于9月29日當晚將徐某抓獲歸案,經司法鑒定所鑒定顯示,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達276mg/100ml,是醉駕標準的三倍還多。
經訊問得知,徐某29日是去老家接母親和孩子,出發前買了一瓶白酒,并在途中喝光。經辦該案的檢察官告訴大皖新聞記者:“徐某嚴重醉酒駕駛,案發地點在百善高架橋,車輛較多,且在發生3次事故后仍不停止,客觀上危害到不特定對象,其行為嚴重危害到公共安全,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22年11月1日,濉溪縣人民檢察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將徐某批準逮捕。
王秀麗 大皖新聞記者 趙明玉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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