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0月22日下午4時30分許,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四大隊民警巡邏至濟廣高速676公里處時,發現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在應急車道內違法停車且時間較久,未采取任何警示措施,于是上前檢查。駕駛員表示是為了尋找口罩,所以才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停車的。核查該車駕駛員證件后,民警將車輛和駕駛員安全帶至六安西執法站處理。
大皖新聞記者10月23日下午了解到,當得知自己要面臨處罰時,駕駛員頓時“火冒三丈”,一下從民警手中將證件奪走證件,情緒激動地說“駕駛證是我個人的東西,憑什么給你們。”隨即掏出手機撥打了“110”報警電話“報警”。期間,民警耐心向其說明了違法事實和法律條款等處罰依據,但是該駕駛員依然情緒激動,反復強調民警沒有資格處罰他。
無奈之下,民警將事實情況向指揮中心進行詳細匯報,指揮中心指派屬地派出所前來處理。就在此時,該駕駛員突然轉變了態度,表示已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愿意接受處理,并主動撥通前來處置的派出所電話,解釋說明了情況,承諾積極配合處理。
最后,民警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給予該駕駛員駕駛證記9分,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并再次向其說明說清違法事實和法律條款等處罰依據,提醒駕駛員應急車道是生命通道,非緊急情況下不得占用。
方緒敏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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