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銅陵市銅官區人民法院8月25日發布,8月24日上午,銅官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一起銷售假藥案,并當庭宣判。
2020年6月份起,被告人牧某從他處購得“黃金瑪卡片”、“腎白金”、“美國金虎鞭”、“德國勁霸”等產品后,分銷給他人,得款7000元。其中,被告人翟某某、楊某某、江某在購買上述產品后,分別在其經營的店鋪內出售予他人。案發后,在四被告人的住處和經營場所扣押上述產品,經銅陵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鑒定,均為假藥。
被告人牧某、翟某某、楊某某、江某明知系假藥而予以銷售,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行為均構成銷售假藥罪。綜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悔罪態度及社會危害性,依法對四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至有期徒刑十一個月不等的刑罰,并處罰金;禁止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藥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追繳四名被告人的違法所得;扣押在案的假藥,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置。
法官警示:此起銷售假藥案為典型的民生領域侵害群眾利益案件,特邀銅陵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旁聽庭審。此類案件當事人多為計生用品店或保健品店老板,打著惠民利民的旗號,以補腎壯陽、強身健體為幌子,博得消費者的信任,進而向群眾銷售上述假藥,最終獲取非法利益。通過對此類案件的查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藥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為,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也希望各藥房藥店能引以為戒,拒絕假藥的高利潤誘惑,做到合法經營,嚴禁銷售假藥!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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