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全椒法院微信公號消息,8月3日,全椒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洪某涉嫌犯洗錢罪一案,中國人民銀行滁州市中心支行、全椒縣支行組織工作人員旁聽了本次案件審理。
該案被告人洪某明知吳某某(因犯受賄罪、徇私枉法罪已被判決)交給其30萬元現金為受賄款,為幫助吳某某掩飾、隱瞞受賄30萬元贓款的來源和性質,被告人洪某安排其公司會計章某某將30萬元現金存入洪某本人的中國銀行賬戶中,后期又通過洪某的中國建設銀行賬戶,將30萬元轉到繆某所在公司的對公賬戶上,之后繆某以公司的名義開具了一張收款人為洪某、?金額為30萬元投資款的收據給洪某,將該筆受賄款轉化為吳某某合法的投資款。
洗錢危害了國家金融管理活動,掩蓋上游犯罪行為,妨礙其犯罪行為受到司法追究,同時也助長和滋生腐敗行為的發生。必須加大懲處力度,有效阻斷上游犯罪所得轉移渠道,保護國家金融管理秩序。本案中被告人洪某通過提供資金賬戶將受賄款轉化為合法投資款,涉嫌構成洗錢罪。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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