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7月18日,淮南市潘集區人民法院順利執結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案,執行到位金額11萬元。
2015年1月,李某與女子朱某經媒人介紹相識。同年3月10日舉行訂婚儀式,李某按照民俗支付朱某彩禮款12.9萬元及價值1.7萬余元的首飾。但訂婚后不久,二人感情破裂,朱某反悔,李某也認為朱某已無與其共同生活的可能,更不會與他登記結婚,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后判決朱某及其父母共同返還李某彩禮款12.9萬元及價值1.7萬余元的首飾。該案判決生效后,朱某及其父母并未履行還款義務,李某隨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承辦法官依法履行送達相關法律文書等執行程序,督促朱某及其父母盡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不接法官電話,拒絕溝通,并躲避執行去了外地打工,下落不明,本地無可供執行財產。法院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之后,該案只能終結本次執行。
2022年5月19日,李某來到法院申請恢復執行,執行法官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網絡查控,發現并依法凍結了被執行人朱某父母在外地的銀行卡號及支付寶、財付通等賬戶,迫使朱某的母親主動到法院,向執行法官反映銀行卡被凍結后對其工作生活造成很大影響,表示愿意和李某協商還款。
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朱某及其父母一次性償還李某彩禮款11萬元,判決返還的戒指及手鐲已自行返還,剩余未執行的余額及項鏈,李某表示自愿放棄。
劉龍飛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張安浩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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