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泗縣發布微信號消息,2022年月7月6日,泗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布通報:
2022年7月6日,運河街道高尤居委李某經營的某超市擅自開門營業,造成部分居民聚集。
公安機關經現場查看情況屬實,遂口頭傳喚該商店經營業主到派出所接受詢問調查,同步錄音錄像,采集相關證據。經詢問,李某未能執行泗縣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向陳某、李某紅等顧客出售貨品,總價值在500元左右。
公安機關對李某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其本人亦深刻認識到這樣做可能會在疫情防控期間造成嚴重后果的錯誤,并書面承諾保證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堅決執行相關疫情防控規定。在綜合調查取證基礎上,泗城派出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笫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其進行治安處罰,對聚集的其他居民予以批評教育,責令要求必須堅決執行政府關于疫情防控“足不出戶”等相關規定。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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