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濉溪縣陳某羅某是好朋友,兩個人約喝酒,酒后又一起駕車回家,路上被當地警方查獲。
7月4日晚8時40分許,濉溪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民警夜查時發現兩輛小型轎車前后相隨而行,十分可疑,遂上前盤查。
民警剛靠近車子,就聞到了濃濃的酒味,便立即對兩名駕駛員現場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顯示,駕駛員羅某酒精含量為37mg/100ml,陳某酒精含量為35mg/100ml,兩人均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原來,羅某和陳某二人平時是“好兄弟”,當晚二人一起吃飯時共飲3瓶啤酒,散場時陳某欲駕車離開,羅某不僅沒有阻攔,反倒擔心陳某一個人走不放心,索性自己開車“護送”陳某。結果走到半路,兩人雙雙被交警查獲。
目前,陳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濉溪警方依法處以暫扣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扣12分,并處1500元罰款;而羅某因在3個月前就因酒駕被濉溪交警依法處罰過,現在不僅沒有悔改,反而再次酒駕。針對這一情況,羅某被濉溪警方依法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行政拘留,2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據經辦該案的民警介紹,當天晚上,陳某已經到家,在接到羅某的電話后才出來的,“兩個人既然是好朋友,就應該互相幫襯,互相提醒不能逾越法律的紅線。一定要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兩人均對自己的行為追悔莫及。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劉曉雨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趙明玉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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