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屯溪檢察微信號消息,近日,由黃山市屯溪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吳某某(化名)猥褻兒童一案,經法院審理,吳某某一審獲刑6年。
該案中,吳某某為屯溪一獨居男子。2021年8月到10月,吳某某多次將不滿14歲的女童吳某某、劉某某(化名)誘騙至其家中,實施猥褻,經受害人家長發現后報案,被公安機關抓獲。案發后,屯溪區檢察院聚焦關鍵節點,依法能動履職,多次提前介入,加強與公安機關的溝通和配合,運用“一站式”辦案機制高效辦理案件。
經審查,吳某某多次猥褻兒童,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在聽取被害人及其家屬意見后,屯溪區檢察院依法建議法院判處吳某某有期徒刑六年,法院審理后,完全采納檢察機關建議并當庭宣判。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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