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霍山縣人民檢察院消息,3月21日,霍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諸佛庵國土管理中心所原所長康嵩涉嫌濫用職權罪一案,由霍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霍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康嵩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霍山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康嵩在擔任霍山縣國土資源局衡山分局局長期間,在發現霍山縣衡山鎮迎駕廠村三星組一廢棄石料廠存在非法開采問題后,徇私舞弊,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幫助非法采礦人員逃避查處,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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