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今天在檢察機關的努力下,干了一件大善事,作為聽證員,我現在也非常激動。”3月17日,人民監督員姚良慧參加完宣城市人民檢察院組織召開的一場聽證會后,由衷感嘆道。
“前任”因“分手費”糾葛近10年
這是一起婚約財產糾紛申請監督案的公開聽證會。案件當事人王某某因不服法院的民事判決,向宣城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
王某某(男)、黃某某(女)曾為戀人,2013年兩人分手,分手時黃某某同意賠償王某某“分手費”2萬元,當時沒支付也沒立字據,后經王某某索要給付了1萬元。2014年王某某上門討要后黃某某出具欠條1萬元,后又給付5000元,此后不再給付。2015年7月,王某某通過ATM向黃某某賬戶轉入500元。
案件申請人王某某于2020年9月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黃某某、陳某某(黃某某丈夫)償還到期債務5500元并承擔因訴訟產生的誤工費、車旅費2000元。
一審、二審法院均認為,黃某某出具的借條所主張的5000元系黃某某應王某某要求給付的“分手費”轉化而來。因“分手費”支付沒有法律依據,判決不予支持。 對于其他款項現有證據不能證明雙方存在借款關系,也未予支持。
王某某向法院申請再審被裁定駁回后,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
公開聽證促雙方握手言和
宣城市人民檢察院承辦檢察官朱瓊芳在對涉案事實和證據進行了全面審查和核實后,認為法院判決并無不當。
通過與雙方當事人電話溝后,承辦檢察官認為,對本案以作出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來結案,并不能從實質上解決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且存在社會風險隱患,故在充分考慮雙方當事人訴求的基礎上,決定以公開聽證的方式引導雙方當事人進行和解。
考慮到一方當事人黃某某的工作不便,檢察官決定赴黃某某所在地郎溪召開聽證會,并邀請了人民監督員參與聽證。在雙方當事人充分陳述了申請監督理由和答辯意見后,檢察官采取了“背靠背”的方式與當事人進行“一一溝通”釋法說理,在闡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引導當事人分析利弊,勸解彼此作出適當讓步。
水到終能渠成。最終雙方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自愿達成一致意見,同意以和解了結本次糾紛,在聽證員的見證下,雙方簽訂了和解協議后并于聽證會現場握手言和。申請人同時向宣城市人民檢察院出具了撤回監督申請。
“非常感謝檢察官,困擾我這么多年的心中大疙瘩今天可解開了!”案件當事人黃某某說這番話時,按捺不住內心的激動,也終于露出了釋然的笑容。
監督不是目的,定紛止爭、解決問題才是關鍵。在當前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新形勢下,宣城市人民檢察院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揮民事檢察和解職能,能動履職,用心用情辦好“小案”,既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又維護了社會穩定。
查丹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曹慶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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