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銅陵公安交警消息,根據《關于疫情期間城市交通運行管控的通告(第8號)》(銅防控指【2022】第15號)精神,現就疫情期間社會小型客車道路通行規定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23日8時,全市社會小型客車按號牌實行單雙號通行,即車輛號牌最后一位數字為單數的單日通行,車輛號牌最后一位數字為雙數的雙日通行。
二、社會應急救援、疫情防控等應急車輛按需通行,大中型企業運送生產物資的車輛向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申請同意后通行。
三、對違反本通告規定通行的車輛,公安交警部門將采取路面巡查執法、電子警察抓拍等措施進行管控。
四、疫情防控期間,請廣大車主嚴格按照本通告規定執行,對拒不服從管理、抗拒執法的駕駛人,公安機關將堅決采取強制措施、依法嚴懲嚴處。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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