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蚌埠市民陳某、徐某二人在喝酒后乘坐楊某駕駛的出租車,因嫌出租車速度慢而毆打司機楊某,為此,陳某、徐某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十日,因陳某、徐某與楊某就賠償事宜發生爭議,楊某將陳某、徐某告上法庭。近日,在蚌埠市蚌山區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陳某、徐某當庭賠償楊某醫療費等損失4183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2年1月,被告陳某、徐某酒后乘坐原告楊某駕駛的出租車,因嫌楊某駕駛的速度慢,在出租車行駛過程中以及駕駛到解放路橋附近毆打楊某,致使楊某頭部縫十針且多處軟組織挫傷。楊某雖未住院治療,但支出醫療費1033元。后陳某、徐某均因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十日。因陳某、徐某未賠償楊某醫療費等相關損失,楊某提起訴訟。
案件審理過程中,辦案法官對陳某、徐某酒后失當的行為進行了批評,在對雙方當事人進行明理釋法后,給雙方提出調解意見和建議,陳某、徐某當即表示愿意賠償楊某相應損失,并當庭主動履行了賠償義務。
陳維維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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