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銅陵市義安區人民法院消息,明知道對方大量收購銀行卡是為了信息網絡違法犯罪,徐某某等人依然在利益的驅動下大量發展下線開卡賣卡,最終十八名被告人受到了法律制裁。
近日,銅陵市義安區法院宣判了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本案被告人徐某某從2020年9月份開始發展多條下線人員在安徽、廣西等地的各個銀行開卡綁定網銀APP,然后集中將卡賣給不法分子用于網絡電信詐騙洗錢。期間,為了防止銀行卡被封,被告人羅某安排專人負責接聽銀行回訪電話和接受轉賬驗證碼等活動。經查,徐某某等人收購的多張銀行卡被他人用于電信網絡詐騙資金支付結算,導致全國各地多人被騙。被告人徐某某等十八名被告人共計收購銀行卡106套,獲利20.8萬元,被買賣的部分銀行卡總進賬高達2.64億元,而其中關聯電信網絡詐騙案件74起。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徐某某、蔣某、羅某、姚某等人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并處罰金;判處朱某等十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二年到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不等刑期,并處罰金。同時判決沒收徐某某等人相關違法所得。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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