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獄內反水稱自己是“頂包”進來的,替大哥“扛事”被判刑5年3個月,檢察機關通過舉報線索成功追捕漏犯三人。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六屆新時代檢察宣傳周活動舉行,澎湃新聞記者參加了最高檢就北京市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組織開展的集中采訪。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北京市團河地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團河檢察院)挖掘移送檢察監督線索助推成功追捕漏犯三人一案。
最高檢介紹,團河檢察院是北京市檢察院的派出院,目前主要負責北京市監獄等5所監管單位的監獄檢察工作,以及秦城監獄、燕城監獄罪犯減刑、假釋案件出庭等相關工作。目前,院內設五個檢察部,其中第一至第四檢察部為業務部門,共設置5個派駐檢察室,第五檢察部為綜合部門,承擔辦公室、案件管理、檢務督察、后勤保障等工作職責。
團河檢察院分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銀在采訪中介紹了上述案件的案發經過。團河檢察院派駐檢察室在處理一件罪犯來信中,敏銳發現原案存在“小弟扛事”線索,面對漏犯身份信息難以確認、手機電子證據大量滅失、追捕追訴證據鏈不完整等困境,充分發揮領導帶頭辦案示范作用,調取了大量證據材料,抽絲剝繭,從上千條交易記錄中最終鎖定關聯人員涉嫌犯罪的關鍵證據,依法移送線索。此后,相關檢察院據此開展工作,監督公安機關追捕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審查起訴。
李銀回憶,2024年6月,團河檢察院收到罪犯何某某(因犯組織賣淫罪,被判刑五年六個月)的一封控告舉報信,稱自己是“頂包”進來的,外面的“大哥”李某某才是其所犯罪行的背后組織者。
“這封不太尋常的舉報信在當時引起了駐監檢察室的高度關注。”李銀說,經初步了解,罪犯何某某當年22歲,沒有固定生活經濟來源,初中肄業后即“混社會”,認識了一幫社會閑散人員。“辦案組考慮到組織賣淫過程中租房、購買賣淫用品等均需一定的資金與社會資源,而何某某顯然不具備這些條件,由此判斷罪犯反映線索屬實的可能性很大。”
李銀透露,辦案組經詳細了解,罪犯何某某之所以要頂包,是因為外面的大哥承諾會給“好處”,但最終“好處”并沒有兌現,何某某才想要反水。
“辦案人員調閱了大量的原案證據材料及涉案手機的鑒定意見,一頁頁查找可疑點和有用信息。”李銀介紹,由于該團伙反偵查意識較強,平時資金往來除統一通過罪犯何某某資金賬戶外,其余均是用現金取現;通信聯絡其他均是虛擬號,且案發后何某某受指使已將相關APP卸載,電子數據難以恢復,何某某反映的三名漏犯身份信息難以確定,現有證據除其口供外,沒有其他證據支持,更難以追捕追訴。
李銀講述,為破解上述難題,辦案人員通過查詢工商登記信息、請求相關單位協查等方式,先鎖定涉案三名漏犯身份信息。后面又重新查閱了案卷材料與口供,再一次進行細致比對,尋找碰撞有用信息。最終發現,雖然都是用現金取現,但罪犯何某某曾提到過第一次租房的租金系通過轉賬。經調取涉案嫌疑人交易記錄,從近三年上千條交易記錄中逐步明晰了關聯人員涉嫌組織賣淫的上下游資金鏈條,發現了租房資金周轉、購買賣淫用品的交易記錄,并且還發現了在本案之前存在的其他涉嫌組織賣淫違法犯罪線索。
至此,客觀證據予以固定,三名漏犯的犯罪事實浮出水面。
李銀回憶,為取得圓滿的辦案效果,團河檢察院與原辦案單位溝通協調,在前期線索調查核實工作取得進展的基礎上,對已較為成熟的立案監督線索依法移轉,并做好接力,對相關檢察院前往監獄繼續補充偵查予以協助配合。2024年12月,相關檢察院對公安機關進行立案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后成功對三名漏犯予以抓捕。
2025年1月,三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目前案件正在審查起訴中。(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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