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聯合掛牌督辦的,由無為警方偵辦的“4.14”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予以宣判(終審判決):姜某、徐某等12人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分別被判處一年三個月至十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1萬至100萬元不等的罰金。
不僅如此,法院認為姜某、徐某等人非法獲取他人網絡身份,利用互聯網面向不特定的網絡用戶傳播淫穢物品的行為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當就傳播淫穢物品牟利行為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全國性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2020年3月4日,無為市公安局姚溝派出所接到一名群眾舉報稱:其通過微博搜索“小電影”,意外發現一位用戶在微博中發布黃色網站鏈接。當地派出所和網安民警經初查后,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第一時間向市公安局進行匯報。該局決定依法成立“4.14”專案組,抽調精干民警進行偵辦。
專案民警通過科技手段偵查發現,該網站開設者為姜某、徐某。該二人通過搭建黃色網站、發展下線代理人員,通過發送邀請碼注冊代理號,隨后生成代理鏈接;下線代理人員再通過多種網絡通訊工具,竭力推廣黃色網站鏈接。嫌疑人根據每部視頻內容的“精彩程度”、時長等,分別設置單個打賞金額,或者是按照28元包天、58元包月、88元包年的“會員制”方式,誘導網民進入黃色網站觀看相關視頻。
專案組通過進一步偵查發現,姜某、徐某從2019年10月份至案發已非法獲利數百萬元,發展的會員幾乎遍布全國各地,觀看視頻的網民數量達數萬人次之多。通過大量扎實的基礎性工作,專案組民警將該犯罪團伙基本組織結構予以梳理清晰。因該團伙涉案人員較多、非法獲利數額巨大,經逐級上報,該案先后被蕪湖市公安局、安徽省公安廳和公安部治安局、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掛牌予以督辦。
為將該案辦成鐵案,無為警方提請該市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指導辦案。專案組成員于2020年4月16日至9月18日期間,努力克服形勢嚴峻的疫情防控、抗洪搶險救災等各種困難和挑戰,轉戰數萬公里,先后趕赴山東煙臺、聊城、德州、江蘇鎮江、浙江溫州、湖南郴州、廣東揭陽等地開展抓捕,成功抓獲姜某、徐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現場搜獲大量用于作案用的手機、電腦、銀行卡等物品,查扣的淫穢視頻多達800余部,扣押、凍結涉案資金300余萬元。至此,一個橫跨山東、江蘇、浙江、湖南、廣東等多個省、市的犯罪團伙被徹底摧毀。
偵查終結后,無為警方以姜某、徐某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移送無為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起訴。無為市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犯罪團伙分割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于2021年1月27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2021年11月1日,無為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后被告提出上訴。
倪旭生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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