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2020年起,被告人陶某用小禮物換取眾多被害人手機號碼,并將手機號碼發給其上線注冊在淘寶、京東等網絡平臺上注冊新用戶,從中賺取拉新費用。據蚌埠淮上區人民法院消息,日前,淮上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一案,被告人陶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退出的違法所得二萬元及扣押在案的手機兩部依法予以沒收。
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7月,被告人陶某通過網絡了解到可以找新手機號碼在淘寶、京東、抖音、國網、掌上生活等網絡平臺上注冊成為新用戶,并賺取一定的拉新費用。之后,被告人陶某在懷遠縣部分電信營業廳門口做地推,以兌換小禮品的方式獲取他人手機號碼,并將獲取的手機號碼發給上線,由其上線在網絡平臺上進行注冊,其從上線處拿傭金,以此牟利。2021年初,被告人陶某轉而開始與電信營業廳工作人員合作,由營業廳工作人員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工作便利,收集用戶新辦的手機號碼,并發送至被告人陶某管理的微信群內。上線在微信群內收到營業廳工作人員發送的手機號后將手機號碼后用于在淘寶、京東等網絡平臺上進行新用戶注冊,待短信驗證碼發送到用戶手機上后,營業廳工作人員再以各種理由,設法拿到用戶手機并查看短信驗證碼,后將短信驗證碼發給被告人陶某管理的微信群內,由上線完成新用戶注冊。而后,被告人陶某統計微信群內的業務量,按每單7至8元的價格與上線結算,上線將費用轉給被告人陶某后,被告人陶某從中抽成1至2元的利潤后,將剩余的費用轉給營業廳工作人員。截止2021年7月案發,被告人陶某從上線處收取費用人民幣14萬余元,扣除轉給下線及其他費用,其個人非法獲利人民幣2萬元。
淮上區人民檢察院就本案向本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一、判令被告陶某就其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并提示被害人對個人手機號碼注冊的情況予以關注;二、判令被告陶某將其非法掌握的他人信息及其存儲載體全部提交公安機關予以銷毀,刪除保存在微信的公民個人信息數據庫,消除再次泄漏風險;三、判令被告陶某支付賠償金人民幣2萬元。就此,本院對被告人進行釋法析理,被告人陶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行為,主動登報賠禮道歉并支付賠償金。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陶某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告人陶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處罰,并退出違法所得,對其予以從輕處罰。并針對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提出的訴訟請求,被告人主動履行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以及積極賠償損失20000元,遂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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