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1月24日,記者從安徽省司法廳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安徽省政府督查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政府督查工作條例》,日前,省政府公布了第304號令《安徽省政府督查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2月1日起將正式施行。
記者了解到,《辦法》在國務院條例的基礎上,結合安徽省實際,突出地方特色,細化和補充了四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突出督查重點。將黨委政府工作的重點、決策部署落實的堵點、企業群眾反映的痛點,作為各級政府督查督辦的重點。
二是創新督查方式。在開展綜合督查、專項督查、事件調查、日常督辦等方式的同時,推行線索核查、暗查暗訪、邊督邊辦、督幫一體等督查工作方式,加強信息化建設,推動督查增效,減輕基層負擔。
三是推動貫通協調。堅持以黨內監督為主導,做好政府督查與其他行政監督的有效銜接,加強與人大監督、民主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的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強化工作保障。將政府督查機構履行職責所必需的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保障,提高依法督查、規范督查的能力;同時,將督查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納入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做到"督考一體"。
據了解,作為安徽省首個規范政府督查工作的規章,《辦法》聚焦基層反映的突出問題,總結近年來安徽省督查工作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推進政府督查工作法治化,對健全安徽省行政監督制度,提高政府督查的能力和水平,將起到引領和推動作用。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汪艷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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