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安徽省民政廳在其官網發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送達公告。
公告稱,經調查,安徽省民間資本投資促進會2017、2018、2019、2020年未按規定接受省級社會組織年度檢查,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省民政廳擬對安徽省民間資本投資促進會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因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依法公告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安徽省民間資本投資促進會應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到本機關領取《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逾期即視為送達。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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