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涇縣發布消息,2022年1月6日,涇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關于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王某、陳某情況的通報》。
2022年1月5日19時,涇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接巢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來函,函示河南省周口市兩名核酸陽性人員(張某、陳某)的密切接觸者王某、陳某(夫妻二人)、次密接王某某(女兒)在我縣轄區內,收到信息后縣疾控中心立刻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將王某、陳某行程軌跡等情況通報如下:
一、行程軌跡
密接1、王某:
2021年12月29日14時45分,王某進入巢湖服務區西區,與陽性病例同時空接觸,女兒留在車上未予接觸,王某被研判為密切接觸者,女兒被研判為次密接。
2021年12月29日17時,王某到達涇縣,17時30分,前往菌菇王火鍋店吃火鍋,吃完火鍋后返回家中。19時20分,王某在稼祥北路王世修腳店修腳,在店內停留約30分鐘。
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2日,王某未上班,期間曾到小區附近露天蔬菜攤買菜。
2022年1月3日-4日到紅星墨業上班,與該廠職工無密切接觸。
1月5日15時01分-15時43分,王某到城西浴室洗澡。
密接2、陳某:
2021年12月29日14時45分,進入巢湖服務區西區,與陽性病例同時空接觸,被研判為密切接觸者。
12月31日,15時去往中國銀行辦理業務,15時47分離開。
2022年1月1日至1月4日休假在家未出門。
1月5日去往小區附近露天攤點購買蔬菜,購菜時間5-6分鐘。
二、排查處置情況
王某、陳某、王某某(女兒)及密接同一樓層住戶已落實集中醫學隔離觀察和核酸檢測。目前對密接所接觸場所及相關人員持續落實核酸檢測、環境消殺、隔離管控、健康監測等措施。
請在上述時間、地點可能與上述人員有接觸或軌跡交叉的人員,看到本通報后立即向屬地鄉鎮(街道)、村(社區)、縣疾控中心報告。在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前提下(嚴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核酸檢測采樣點接受核酸檢測,并按照要求做好健康監測。如隱瞞不報,一旦造成嚴重后果,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密切接觸者不是確診病例,請廣大市民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復雜,要繼續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各項措施,進一步增強防護意識,常通風、戴口罩、少聚集、勤洗手、用公勺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離,非必要不外出,積極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并完成加強針接種。
聯系電話:
1.涇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0563-5035005
2.涇縣疾控中心:18156340021
3.涇縣各鄉鎮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涇川鎮(5100580)
云嶺鎮(5900668)
茂林鎮(2265126)
榔橋鎮(5620134)
桃花潭鎮(13956603387)
丁家橋鎮(2267550/2267585)
黃村鎮(5731197)
蔡村鎮(5430286)
琴溪鎮(2316108)
昌橋鄉(5300301)
汀溪鄉(2388100)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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