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銅陵人大消息,2021年12月31日,銅陵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人事任免。
任命:
胡錦華為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梅耐冬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免去:
吳世軍的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職務;
孫中林的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職務。
批準免去:
梅耐冬的樅陽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夏樂安的銅官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胡錦華的義安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任命:
王 欣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陳衛(wèi)無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沈 琳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免去:
王 薇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
劉 策的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陳文勝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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