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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宿州埇橋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 12月16日,宿州市埇橋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布“關于社區(村)疫情防控‘十不準’的通告”。
為堅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規定,徹底切斷社區(村)傳播鏈條,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現就封控區、管控區內居民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十不準”:
1.不準出家門走動;
2.不準串門聊天;
3.不準擅自聚會;
4.不準擅自使用車輛;
5.不準進行戶外文體活動;
6.不準從事門店經營;
7.不準阻擾社區(村)干部、醫務工作者、志愿者等防疫人員開展防疫工作;
8.不準抗拒核酸檢測、逃避轉移隔離;
9.不準隱瞞接觸史;
10.不準造謠傳謠。
以上規定請廣大群眾必須嚴格執行,對違反本通告要求,拒不配合執行相關管控措施的,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處置。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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