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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六安霍邱法院11月25日下午發布一則"子債父還"的執行案訊。11月24日,霍邱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了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當日,執行法官快速出擊,將被執行人許某拘傳至法院,在強大的執行壓力下,許某的父親代替兒子履行了該案全部義務。
原來,許某、蔣某夫妻以做生意資金周轉為由,于2019年4月28日與霍邱某合作社簽訂資金互助合同一份,并由秦某提供擔保。按照約定,霍邱某合作社將5萬元借款匯入許某賬戶內。借款到期后,經多次催要,三人拒不還款。雙方這起糾紛,經霍邱法院審理后,依法判決許某、蔣某償還霍邱某合作社借款本金5萬元及相應利息,秦某對上述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立即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文書。隨后,執行法官與許某取得了聯系,并告知其應盡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許某卻稱自己遇到了其他的困難,暫時沒有能力償還借款。
11月24日上午,執行法官依法將許某拘傳至法院。"今天不把事情解決好,法院將會對你司法拘留15天。"聽到執行法官的這番話語后,許某這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隨后,許某聯系了自己父親,許父當即表示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這個錢必須得還。當天下午,許父將該案54275.03元款項打入了法院賬戶內。至此,本案順利執行完畢。
劉帥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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