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固鎮法院消息,近日,固鎮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未成年人因電擊受傷公共場所經營者、管理者責任糾紛案件。
2021年9月1日晚八點左右,10歲的趙某某在本縣一小區附近玩耍時,因電線漏電搭在移動光纜線上傳導漏電將趙某某電傷。趙某某受傷后被送往醫院住院治療,被診斷為電擊傷、心肌損害。趙某某的家人于次日報警。經派出所查明事故原因,鋪設電纜的公司與供電公司就賠償問題未能達成一致意見,趙某某因此具狀起訴,要求兩被告賠償其各項損失合計4200余元。
承辦法官考慮到原告趙某某年僅10歲,被告兩公司均有賠償能力,只是就事故責任劃分意見不一,因此多次聯系兩被告,分析事故成因及兩被告的責任劃分。在承辦法官的努力調解下,原告最終與被告達成補償協議并撤回起訴,一起涉未成年人損害糾紛案得到圓滿化解。
編輯:陶娜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