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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休寧縣人民法院消息,11月4日上午,休寧縣人民法院線上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何某澤盜竊一案,“劣跡斑斑”的何某澤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責令其繼續退賠被害人損失。
早在2005年至2008年間,何某澤就因盜竊被勞動教養1次,判處有期徒刑2次。然而出獄后的他并未金盆洗手,依舊執迷不悟重操舊業。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何某澤在安徽省黃山市屯溪區、休寧縣等地采用翻墻或翻窗等方式先后十余次入戶盜竊他人財物,被盜財物價值累計約12萬元左右。
法院認為,被告人何某澤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先后十余次入戶盜竊他人財物,且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何某澤曾因盜竊多次被處罰,在量刑時酌情予以從重處罰,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于坦白,且當天表示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故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認罪態度等,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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