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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淮上區法院消息:劉某、王某二人因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遂到處找關系妄圖撤銷。二人幾經輾轉找到被告人孫某,孫某謊稱其在為軍方做事可以辦理撤銷,騙取兩名被害人人民幣八十萬元。近日,淮上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詐騙案,被告人孫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2017年9月,被害人劉某、王某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網上追逃,二人找到朋友林某尋求幫助,意圖找人撤銷網上追逃。林某遂找到邱某(已判刑)幫忙,邱某便找到在西安認識的孫某詢問能否辦理此事,孫某聲稱其在為軍方做事,向邱某表明可以辦理此事,并提出幫二人撤銷網上追逃需要人民幣80萬元。邱某將孫某的要求告知了劉某。兩名被害人商量后同意了孫某的要求,并委托親戚趙某幫忙轉款。
同年9月24日,趙某在蚌埠市淮上區義烏商貿城工商銀行將人民幣80萬元一次性匯入邱某的銀行卡賬戶。邱某截留人民幣6.5萬元后,分兩次向孫某指定的王某、劉某棟(另案處理)銀行卡賬戶轉入人民幣73.5萬元,王某、劉某棟在孫某的授意下,分多次將上述錢款取現并交給孫某。后,被害人發現其二人網上追逃并未被撤銷,遂催問邱某,邱某便催問孫某事情辦理情況,并告知了劉某。最終,撤銷網上追逃一事未能辦理,孫某也失去聯系。
2021年1月9日,公安機關將被告人孫某抓獲歸案。淮上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孫某犯詐騙罪,向淮上法院提起公訴。
案件經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孫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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