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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定遠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反電詐中心民警趕赴廣東省中山市,抓獲一名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洪某(化名)。
8月13日,刑偵大隊反電詐中心民警接到受害人李某(化名)報警,稱其被“熟人”詐騙250000元。
接到報警后,刑偵大隊立即成立專案組對此案件進行調查。經民警調查,該筆資金中的72000元被轉至廣東省中山市洪某的賬戶后,被其取出。8月27日,民警趕赴廣東省中山市,在某工地將犯罪嫌疑人洪某抓獲。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洪某對其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據洪某交代,2021年8月13日,其在明知收款資金系犯罪所得的情況下,仍收下該筆資金,并取出存至新的賬戶中,而這72000元均為詐騙分子實施詐騙所得。
目前,犯罪嫌疑人洪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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