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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已獲得賠償后,岳西汪某仍編造虛假事實騙取醫保。日前,岳西縣參保人汪某某因欺詐騙保被岳西縣人民法院判決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退出的違法所得38687.7元返還到岳西縣醫保局基金專戶。
2020年4月8日,岳西縣醫保局接到安慶市醫保局移交舉報汪某某騙取醫保基金轉辦單線索,岳西縣醫保局立即組成調查組,對舉報線索進行核查。
通過調查核實,汪某某系因2017年10月12日在工地干活而受傷,傷后于2017年10月12日至11月1日在懷寧獨秀醫院住院治療,住院醫藥費全部由包工頭承擔,屬于有他方責任的意外傷害。
汪某某雖已獲得賠償,但仍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10月31日到原岳西縣新農合辦公室,編造虛假事實并填報《意外傷害無他方責任人承諾書》,騙取醫保基金38687.7元。
汪小琴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蔣六喬
編輯: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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